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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

时间:2017-03-15 15:22 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报告全文由基本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五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概述

  2016年,我委信息公开工作,在继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的基础上,加强了宣传力度,强化了指导监督,全委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扩大,质量进一步提高。2016年,市发改委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70条。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信息公开要求。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全委各科(室)、直属单位,必须实行统一领导,建立多方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合理运行的有效机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杨奇才为组长,副主任薛秀丽为副组长,各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负责收集整理公开信息,达到了“全覆盖”和“无缝隙”,形成了横向广泛参与、纵向分级负责的信息网络。 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丰富公开内容,保障更新速率。内容和速率是信息公开工作的核心,安排专人负责网站信息公开的维护管理和公开信息的编辑、审核。一是实行办事公开。将领导分工、科室职责和办公室地点等信息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咨询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实行信息公开。切实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安阳市发改委网站、微博和省、市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和刷新公众最关心的信息。对工作经费使用情况一律公开公示,做到资金安排公开透明、用到实处;对单位职能、职责和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与要求,通过“政务公开栏”对外公布。三是进行公开承诺。由单位“一把手”向社会公开承诺,做到“实行首问责任制,推行办事限时制,开展优质服务,进行违诺责任追究”。将网站政务动态信息更新数量纳入科室考核的重要内容,有效保证了网站信息更新速率和数量。

(三)公开形式多样,信息内容全面。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建立了多项措施,丰富信息公开形式,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从纸制文件的单一公开渠道到目前的网络、媒体等全方位公开,不断发展,日臻完善,成效明显。一是对网站进行改版升级,按照信息公开的要求,优化网站栏目,完善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扩大网站容量,增强网上互动,并及时更新内容、公开信息。二是紧跟社会潮流,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通知、公告、倾听经济发展意见建议等内容,让人民群众更了解、关注和支持我市经济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及时报道安阳经济发展动态。

二、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2016年,市发改委主动公开信息170条。其中,发展改革动态类信息27条,占15.9%;公示公告类信息60条,占35.3%;项目建设类信息12条,占7.1%;动态信息65条,占38.2%;文明单位类信息5条,占3%。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委共受理8个信息公开申请,全部按时进行回复。

  四、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全委没有发生针对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件。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虽然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是还有许多亟待提高的地方: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二是政府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二是加大公开力度及时效,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