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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5 17:59 来源: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总体情况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公开,将领导分工、机构简介、权责清单和工作经费使用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开,为人民群众咨询办事提供方便。二是对我委特色工作进行公开。包括重大项目建设、收费价格调控、营商环境建设、政府投资计划等信息进行公开,截至202012月底,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外,我委全年主动公开发展改革和动态信息415条,政策文件和解读17条,粮食工作、项目建设、收费价格调控、营商环境建设、一带一路等信息17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注重办理时限、注重全面准确、注重协调配合,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我委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2件,其中申请人为自然人的10件,申请人为其他类的2件,已全部办结。在办结的12件申请中,依申请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的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的9件。本年度我委没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我委始终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认真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等,明确了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均按照公开时限要求予以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责任分工的通知》要求,我委对信息公开平台进行整理规范,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优化网站栏目。以专门性内容的发布和管理,展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独特价值。

二是积极开展与新闻单位合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公开政府信息,参加《阳光对话》和《效能热线》等电视广播栏目,及时报道和解读安阳经济发展最新动态。

三是在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同时,我委相关部门的审批、核准等事项也在省统一平台上进行公示,便于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审批工作的相关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2020年,我委组织科室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把握其中的新变化、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结合相关要求抓好落实。及时沟通新情况,明确工作新要求,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0

2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2

44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2

1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1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

0

0

0

0

1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2

1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方面。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流程。

在信息公开内容方面,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下一步将加强对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审核把关,确保既达到数量要求,又在质量上有所提升。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