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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检察:依法能动履职 打造安商惠企法治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12-08 10:59 来源:

  今年以来,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依法能动履职,与市中级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护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服务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五条措施》(以下简称“十五条措施”),以检察工作高质量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当好“担当者”。一是树牢平等保护、谦抑审慎、监督与办案并重的司法理念。制定《请示汇报案件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基层检察院在办理非法经营、合同诈骗及涉高新科技民企类案件时,一律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二是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审慎处理企业经营不规范问题,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明确信用社“清欠贷”案件办理坚持以保护中小微企业循规经营为主、打击为辅的原则,对发现26件以骗取贷款罪立案、但因法律修改无法移送起诉的案件建议公安机关撤案或监督撤案。三是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严禁利用司法权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干预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慎重选择办案方式和时机,严格规范涉案财产处置,积极做好办案风险防控。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印发《安阳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意见》,对38名确因生产经营服务需要赴外地的社区矫正企业经营者批准外出。

  四大检察共同发力,当好“护航者”。一是刑事检察职能重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惩危害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准确适用刑事强制措施。1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89件199人、起诉144件244人;共对涉企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件34人,不捕7件10人、不诉17件20人。二是民事行政检察重在加强涉企法律监督。加强对涉企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着力解决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依法受理涉企民事、行政生效裁判97件,抗诉8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13件,纠正涉企错误执行、怠于执行案件15件。三是公益诉讼检察重在助力推进宜居宜业投资环境建设。不断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1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涉企公益诉讼案件2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5件。

  精准把握企业需求,当好“引导者”。一是加强检企沟通联系,引导企业健康发展。畅通接访、信件、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民营企业诉求响应平台等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大力推进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建立“企业家检察官双向派驻”制度,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河南利源煤焦集团等共10家企业开展双向派驻。1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47件,入企召开联席会、座谈会等27次,向相关政府部门提出检察建议10份。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升企业法治意识。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用足用好“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1至10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入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1次。

  下一步,安阳市两级检察机关将继续把“十五条措施”作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协作配合,发挥好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及其管理委员会、专业人才库的作用,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担当作为,以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为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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