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2〕26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2-21 17:33
来源: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阳市司法局
安发改物价〔2022〕26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改委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司法局:
现将《河南省发改委 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2月8日
安发改物价〔2022〕26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证服务价格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1〕1100号)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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