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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发改物价〔2022〕354号——关于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时间:2022-09-27 09:21 来源:物价管理科

安发改物价〔2022〕354号


关于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复函


安阳市教育局:

  你局《关于提高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住宿费标准的函》(安教函〔2022〕109号)收悉。依据河南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根据《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住宿成本监审报告》,结合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2号、3号学生宿舍改造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2号、3号学生宿舍(每房间8人)住宿费标准,按每生每学期不超过260元执行。

  学生宿舍室内设施包括:冷暖空调、双层床、电风扇、照明灯等,每楼配不少于3名管理员,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及环境卫生等。空调要按国家相关规定标准运行,满足学生对宿舍环境温度正常需求。

  二、以上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跨学期收费,不得在住宿费以外再重复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住宿坚持自愿原则,对于困难学生住宿,应根据具体情况减收或免收住宿费。

  三、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学校收费前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校园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收费标准自2022年秋季学期开始起执行,执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委,并认真做好学费标准执行后的评价工作。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2022年9月26日

  

安发改物价〔2022〕354号——关于安阳市第二实验中学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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