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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343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2-08-03 11:18 来源:办公室

王金海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提高旅游景点停车收费标准的提案》收悉。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既关系景区经营管理发展也涉及广大游客切身利益,对此问题我们认真梳理学习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研究,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现行标准

根据《关于各旅游景点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通知》(安计经房〔2002〕475号)规定,12人座一下的车辆5元/次,13人座以上的车辆10元/次,当天只能收取一次停车费。

二、相关政策

2018年以来,为加快推动旅游转型升级,促进旅游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国务院、国家和省发改委多次要求,降低国有景区门票和配套服务价格,激发消费潜力、带动经济增长,我市根据上级政策要求,下调了部分景区门票价格和配套收费标准;2021年,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切实纠治停车收费管理中利用公共资源谋私贪腐、侵害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安阳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安阳市停车乱收费专项整治协调机制》的通知,对停车收费进行了专项整治。

三、下步安排

(一)当前受疫情反复、国际争端等因素影响,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贸然提高景区停车收费标准将直接影响游客到访景区的积极性,不利于景区吸引游客、营业创收,景区停车收费标准暂不宜调整。

(二)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政策精神,后期结合经济运行、旅游行业发展、景区停车设施配套建设等情况,将适时启动景区停车服务收费成本监审程序,进一步完善景区停车收费标准。

感谢你对我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在我委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进行监督指导、提出宝贵建议。

 

2022年8月3日        

 

联系单位:安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科

联系电话:2550636   

人:贾琳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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