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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安阳县: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力促涉企纠纷实质化解

时间:2025-06-13 15:33 来源:

  优化营商环境是基层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安阳县人民法院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立足审判职能,推出一系列创新实践措施,推进“立审执一体化”,力促纠纷快速实质化解,取得显著成效。2025年1至5月,该院买卖合同纠纷适用小额程序平均审理时间16.02天,买卖合同纠纷适用简易程序平均审理时间26.55天,明显优于全市平均时长,金融民商事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

  一、立案阶段:强化源头治理,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开启“绿色通道”,优化案件受理流程。针对涉企纠纷等重点案件,该院设立“绿色通道”,实行“重点关注、流程跟踪、迅速响应”的原则,最大限度压缩案件在程序流转上的时间成本。通过简化立案手续、优化网上立案流程,确保案件能够快速进入司法程序,为后续的审判和执行工作赢得时间。二是推进起诉状、答辩状等示范文本全面应用。针对金融借款、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11类常见多发的民事案件,全面应用最高人民法院商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制定的《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推行要素式起诉和答辩模式,明确争议焦点,减少审判和执行环节重复询问和信息传递损耗,为后续审理和执行提供精准指引。三是建立“诉事询办”工作机制,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诉事询办处,通过集中办理程序性诉讼事项,达到“诉讼事务集约办理,程序性事项一站贯通”的工作效果,切实为企业提供“流程最少、用时最短、体验最好”的司法服务。

  二、审判阶段:融入执行思维,注重裁判可执行性

  一是调解优先,推动当场履行或明确履行期限。在审判过程中,法官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并注重调解协议的可执行性。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官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或明确履行期限和方式,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二是裁判文书详细写明履行内容,增强当事人履行意识。对于判决结案的案件,法官在裁判文书中详细写明履行内容和期限,并向当事人释明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增强当事人的履行意识。同时,加大财产保全力度,为执行工作奠定基础。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通过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等方式,确保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能够快速兑现当事人权益。三是对适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试行)》的案件,法官围绕争议要素进行审理,并在判决书中逐项回应。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可直接依据判决书开展工作,减少对案件事实的重复审查,缩短执行周期。

  三、执行阶段:创新执行机制,提高执行效率

  一是建立“执前督+和解”机制,化解执行难题。该院创新执行机制,建立了“执前督促+和解”机制,综合运用资金解冻、执行和解、执行担保等方式,推动当事人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化解执行难题。对于有履行意愿但暂时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促进案件执结。二是加强执行联动协作,拓宽执行路径。该院加强与公安、不动产等协作单位的信息共享,在查人找物、查封扣押、冻结扣划资金等方面一体推进,拓宽执行路径。同时,积极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执行,如通过引入第三方投资盘活资产,实现多方共赢。三是加大执行公开力度,提升司法公信力。该院通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向当事人公开执行进展、财产查控结果等信息,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同时,定期开展执行直播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

  推进“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是安阳县人民法院应对司法新形势、提升营商环境服务实效的重要举措。通过构建“立案、审判、执行”无缝衔接的司法运行机制,该院在提升涉企案件司法效率、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下一步,安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改革,探索更多创新举措,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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