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中级人民法院:精准施策保护企业权益 善意执行护航经济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2025年,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出台《关于推行执行“护企畅流”“1+4”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护企畅流”为工作目标,坚持依法规范、平等保护、善意审慎原则,通过健全“一项机制”,即涉企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做实“四项措施”,即“查封负面清单+动态松绑”、“特定账户非冻结+灵活施策”、“诚信企业‘白名单’+信用修复”、“府院联动+造血计划”,进一步提升涉企案件办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涉企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公正的司法服务。
一是大力提升执行效率。建立营商环境案件执行团队,开通营商环境案件执行“绿色通道”,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快兑现,持续提升涉企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今年以来,在试点成熟经验的基础上,中院组织在全市法院全面推行“执行110”机制,开通“执行110”专线,组建由法官、执行员、法警组成的快速反应队伍,构建“执行+警务”工作模式,全天候受理案件线索,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快速响应企业的诉求,及时处理涉企执行案件,有效缩短执行周期,减少企业诉讼的时间成本,全市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结案平均用时同比减少34天,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审限内结案率99.83%,同比提升1.92个百分点;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案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达到100%。
二是深入推进实质解纷。执行中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困难,通过设立查封资产负面清单、对特定账户审慎冻结等措施,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当干扰,为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增强企业的信心和安全感。大力开展交叉执行。对进京、赴省访反映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执行不公开等案件,通过指令执行、提级执行、协同执行等方式开展交叉执行。对指令执行案件,加强对下指导,督促执行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对疑难复杂、重复信访、具有示范效应的案件,由中院提级办理。今年4月份,中院办理的交叉执行案件被最高法院、省法院选为第一批交叉执行典型案例,交叉执行工作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优化终本续管“出清”。对“有财产但不宜处置”的终本案件等三类案件开展专项清理,对未履行到位的,重新开展财产调查,发现财产线索及时恢复执行。此外,安阳法院与信息服务机构合作开发终本续管系统,不间断补充核查终本案件财产线索,持续提高终本案件恢复执行的精准度。持续推进执破融合。执行局与破产庭会商办公,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深度融合,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企业,引导进入破产程序,促进企业及早实现脱困新生,执行程序移送破产审查案件119件。
三是助力企业信用修复。建立“失信预警+护信缓冲+守信激励”分类逐步信用修复制度。对非恶意规避执行、配合法院财产调查的企业,一般不予纳入失信名单;对失信情节轻微的,在决定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前,向企业送达《失信风险提示书》,告知其纳入失信名单的后果,给予其纠正的机会。对暂时缺乏履行能力但有履行意愿的企业,向法院提出申请并作出信用承诺后,可以给予一定期限的“信用缓冲期”,期间暂不发布失信信息或限制高消费。对履行义务或纠正失信行为的企业及时修复信用,及时将其从失信名单中删除,依法对358家被执行企业修复信用,帮助企业恢复信用。
四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动。加强与金融、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掌握企业的信用状况和经营状态。秉持善意执行理念,与市发改委联合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守信企业“白名单”,通过给予守信企业信用红利和对失信企业进行分类修复,激励企业积极履行义务,纠正失信行为,帮助企业摆脱失信困扰、恢复生产经营,推动了企业信用体系的健康发展,也为企业提供更多的发展机遇。
下一步,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以高质量司法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市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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