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5〕239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
收费标准的复函
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核准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住宿费标准的函》(安中职校〔2025〕56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精神,结合2024年秋季学校住宿费标准调整以来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按每生每学期245元,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校区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收费标准自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起执行,执行期间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委,并认真做好学费标准执行后的评价工作。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2025年7月3日
安发改物价〔2025〕239号——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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