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07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李洪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河南省安阳市低空经济商业保险发展的建议》(第 107 号建议)已收悉。经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阳监管分局、北关区政府、安阳县政府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系统推进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委协同相关部门及单位,着力构建高效工作机制,加快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并积极响应市人大代表关切建议,聚焦重点领域强化创新与保障。以下为主要工作进展:
一、 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高效协同工作机制
为充分发挥统筹引领作用,系统部署推动我市低空经济产业整体发展,我委已牵头完成安阳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工作专班架构优化调整。该专班有效整合了交通运输、工信、财政、自然资源、文旅、公安等相关部门力量,形成协同联动工作格局。工作重心聚焦于:统筹编制全市低空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及政策;协同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布局、空域资源配置使用协调;规范实施产业项目立项评估与监督管理。旨在有效破解跨领域、跨部门协同难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明确、权责统一、步调协同,凝聚形成全市“一盘棋”发展合力。
二、 加快法规建设,完善管理与服务政策体系
构建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是保障低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法治基础。目前,我委深入研究和借鉴深圳、海南等低空经济发达地区在空域精细化管理、飞行活动分类审批、基础设施标准建设、运营服务规范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基础上,紧密结合我市地理特点、产业结构、应用场景及空域实际,加紧研究制定并出台具有安阳特色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具体任务包括:明晰低空经济活动各类主体权责边界;细化空域使用申请、飞行计划报备、安全运行监管、应急处置等全流程管理规范;严格落实《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关于无人驾驶航空器保险的规定,在拟制定的《安阳市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地方管理条例中明确对应规则,为产业各环节提供坚实法制保障。
三、 深化准入管理,推动数据应用与服务创新
充分发挥我市即将建立的低空经济管理平台的核心枢纽作用,实现对无人驾驶航空器、垂直起降飞行器等实体的飞行计划、实时轨迹、起降频次、空域占用、运行安全等全量数据的全面归集整合。在小中型及大型无人机录入平台时实施投保状态查询,建立有险准入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推动保险精算科学化及风险定价合理化,市工作专班将协调相关部门,在确保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推动将部分脱敏处理后的公共空域动态数据向社会及合格市场主体有序开放共享。此项工作旨在显著提升产业风险保障水平,降低主体运营成本,增强社会资本投入信心。
四、 聚焦具体工作,积极落实建议
在具体的工作中,可通过产品供给,丰富险种、推广模式、试点先行等途径逐步构建低空经济保障体系:
增加产品供给:北关区无人机产业发展中心联合园区企业与人寿、合众合作,开发多元化保险服务产品及“科创无忧”等方案。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安阳监管分局强化政策引导并申报相关研究课题,鼓励机构探索“风险共担+技术共研”模式。
丰富定制化险种:联合保险监管机构及商业保险公司,共同研发并试点推广契合我市低空经济各类场景需求的特色保险产品(如物流无人机险、应急救援险、低空空域三者责任险等),探索开发“一业一策”、“一企一方案”定制产品,研究借鉴政府统保、共保体等模式解决关键保障难题。
推广“保险+服务”模式:鼓励保险公司联合蓝天实验室,河南省无人机实验平台等科研检测机构,为低空经济主体提供风险评估、设备维护、飞行培训、应急处置等增值服务,构建贯穿风险预防、事件处理的全链条服务体系。
推进试点示范与生态培育:计划在北关区无人机产业园、示范区通航产业园等低空经济集聚区率先开展保险创新试点;引导本地保险机构设立专业部门并引进外部市场主体;通过宣传周、培训、案例分享提升社会认知和投保积极性。
坚守安全底线,强化风险管控:在加快推进相关立法为保险产品提供法定依据的同时,联合各方制定服务标准;建立低空经济风险分级管控机制,依托管理平台加强监测预警,完善协同应急处置预案,提升风险应对能力。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以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核心目标,以落实代表建议为重要契机,持续统筹政策、市场、科技、数据等关键要素,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在风险保障与法规建设方面精准发力,为我市低空经济安全、健康、快速发展筑牢基石。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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