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 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张彦林代表:
《关于三类化工项目不纳入化工园区内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化工行业的关心支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新建化工项目要进入化工园区的相关规定
一是国家层面政策。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7号)提出“新建化工项目全部进入化工园区”,同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提出“督促地方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2017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石化产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产业〔2017〕2105号)再次重申“新建化工项目须进入合规设立的化工园区”。2021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进一步明确“未通过认定的化工园区,不得新建、扩改建化工项目(安全、环保、节能和智能化改造项目除外)”。2022年6月应急管理部等四部门《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应急〔2022〕52号)进一步明确“新建项目选址应在经认定且评定等级为C级及以上的化工园区内”。
二是省级层面政策。《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33号)要求:督促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严格落实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的要求。不再新增化工园区外的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17〕31号)要求:积极推进化工企业进园区,严禁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综上所述,目前我市相关部门均参照现行文件,要求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
二、关于化工项目的分类
目前,国家层面没有明确的化工项目分类。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信箱(2021年5月27日)留言对“化工行业管理范畴”的回复,化工行业范畴包括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以下行业:25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仅限于:2511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2522煤制合成气生产,2523煤制液体燃料生产);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仅限于: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262肥料制造,263农药制造,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265合成材料制造,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仅限于:291橡胶制品业)。四川省在2024年印发《四川省化工生产建设项目入园指引(试行)》(川经信规〔2024〕4 号),对化工行业生产建设项目也参照该行业分类进行管理。
三、我市化工园区基本情况
化工行业是我市重要支柱产业之一,2024年全市化工产业增加值增长7.7%,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的19.3%。作为化工行业发展的主要载体,化工园区支持着化工产业高效、安全、可持续发展。按照《河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管理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以及《河南省化工园区认定工作指南(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我市共3个化工园区通过省认定,分别是安阳新型化工产业园区(殷都)、滑县煤化工产业园、安阳市龙安新型化工产业园。其中,滑县煤化工产业园于2024年2月通过省化工园区办认定,面积0.86平方公里。
目前,我市化工园区普遍面临土地资源供给不足、产业承载能力偏弱等问题,开展化工园区扩区可以有效破解当前土地制约。根据河南省关于化工园区建设认定的工作要求,化工园区扩区应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向省化工园区办提出申请,省化工园区联席会议审议后,经省人民政府审定同意,由省化工园区办批复。市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正结合各化工园区实际情况,开展扩区的基础工作。市发改委将围绕工作职责,做好化工园区入园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能源供给等生产要素协调保障工作,支持化工园区加快推动扩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和支持,希望您今后继续多提宝贵意见,我委将根据您的意见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化工产业和化工园区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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