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2〕246号——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2-07-15 17:38
来源:物价科
安发改物价〔2022〕246号
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委,各煤炭生产企业、燃煤发电企业(控股公司):
现将《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22〕5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7月15日
抄送: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安发改物价〔2022〕246号——关于转发《省发改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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