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4〕341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的复函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
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的复函
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申请调整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的函》(安幼函〔2024〕26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和我委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出具的《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成本监审报告》,结合该幼儿园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将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函复如下:
一、同意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月550元,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
二、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三、幼儿园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园区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招生时试行(2024年秋季招生已缴费的不再补交),试行期一年,试行期满后按照价格制定的相关规定程序审批正式收费标准。
2024年8月22日
安发改物价〔2024〕341号——关于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一附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调整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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