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发改物价〔2024〕340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调整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
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生住宿收费标准的函》(安中职校〔2024〕3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精神以及我委价格成本调查监审科出具的《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住宿成本监审报告》,结合学校实际运行情况,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45元,并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执行。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收费管理制度,自觉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
三、学校要严格按照收费公示制度要求,在校区醒目位置和单位网站实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批复自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试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遵照上级政策执行,试行期满后按照价格制定的相关规定程序审批正式收费标准。
2024年8月19日
安发改物价〔2024〕340号——安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安阳市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复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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