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甲骨文实验幼儿园、甲骨文第二实验幼儿园、龙安区区直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暂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22〕612号)、《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行为实施细则》(豫发改价调〔2018〕540号)、《河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12〕2061号)等文件精神,经殷都区、龙安区发改、教育部门申请,在成本调查的基础上,我委拟将安阳市安阳市甲骨文实验幼儿园、甲骨文第二实验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暂行)定为每生每月550元,龙安区区直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暂行)定为每生每月580元。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箱反馈意见建议,邮箱地址:aysfgwwjk@163.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2024年9月20日
相关阅读: